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内设科室
1.师资管理科
2.师德建设科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和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评价,建立教师档案,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3.负责开展新入职教师的校内培训、岗前培训、入职教育培训等工作,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
4.负责按照中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师风长效机制,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5.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师资培养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培训访学、学历提升,以及海内外进修、访学和培训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先进教师评选、教师节表彰、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7.负责深化和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考核工作。
8.负责制定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负责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9.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
10.负责教师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以及师资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1.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