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我部设立了五个举报渠道并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举报电话:0998-2880169
二、举报邮箱:737166232@qq.com
三、线下举报渠道:设立信访箱(新泉校区一号公共教学楼一楼B区门口、二号公共教学楼一楼B区门口;高台校区新文科楼一楼正门口;东城校区建筑学院、设计学院教学楼一楼正门口)
四、线上举报渠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综合主题-有话要说
五、受理地点:行政楼317办公室
六、受理范围: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推优及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声誉的失范行为。